各旗、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和林格尔新区工信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切实加强行政文件管理,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系统梳理并认真研究,现对《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器换人、数字化改造和智能制造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呼工信字〔2022〕112号)予以宣布失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办单位: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20
维护单位: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地址: 呼和浩特新华东街1号
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版权所有 蒙ICP备16003084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