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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拟认定为化工重点监控点企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02 15:22  来源: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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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办法〉的函》(内工信化工函〔2023〕225号)《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化工重点监控点认定管理细则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56号)要求,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上报,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公安局、消防救援支队评审市工信局组织专家组现场评审,并通过相关部门联审会议研究,拟认定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化工重点监控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442日至4月10日

联系方式:呼和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原材料工业科(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55号水岸小镇G4号楼1206室

联系电话:0471-460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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